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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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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务处《关于2021届毕业生申请“荣誉学士学位”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21-04-19

2021届永利集团官网毕业生:

     根据公司《毕业生申请“荣誉学士学位”通知》要求,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2021年5月26日之前将附件中的“申请表”交至公司C1-413程老师处。现将公司教务处通知转发如下:

                 关于2021届毕业生申请“荣誉学士学位”的通知

各二级公司: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浙教高教〔2018102号)文件精神,对成绩优异员工予以认定和鼓励,增强员工学习的荣誉感,提高员工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不断地提升公司整体教风学风建设水平,公司实施了优秀本科毕业生荣誉学士学位制度。根据《浙江科技公司荣誉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试行)(浙科院教〔201920 号)》,公司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可参照以下条件申请“荣誉学士学位”:

一、荣誉学士学位评定标准

全日制普通本科国内员工和职工在分别达到《浙江科技公司学士学位授予办法(修订)(浙科院教[2012]5号)》和《浙江科技公司关于印发全日制职工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试行)浙科院教〔20155》所规定条件的基础上,且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授予荣誉学士学位。

1. 政治思想好,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 已修读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大于(含等于)3.6

3.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优秀;

4.外语成绩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非外语专业员工(除艺术类)CET-4497分;艺术类专业员工CET-4462分或CET-370分或CJT-370分;英语、德语专业员工TEM-470分;中德、中法等中外合作项目员工外语水平由二级公司进行优良认定;职工HSK分别达到相应专业毕业要求的1.2倍。

5. 获得公司“学术诚信荣誉证书”(职工由职工中心提供诚信证明)。

二、荣誉学士学位的申请与评定流程

申请对象为公司2021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具体授予程序如下:

1. 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并附相关材料;

2. 各二级公司分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评定标准进行审核;

3. 教务处及学位办复核;

4. 报公司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

5. 由公司颁发荣誉学士学位证书。

请各二级公司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2021届本科毕业生填写浙江科技公司“荣誉学士学位证书”申请表并附上佐证材料,在二级公司确认审核之后,2021528日(周五)前汇总表交至行政楼206室傅老师处,职工汇总表交至行政楼208沈老师处,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后将为评定通过的毕业生发放证书。



浙江科技公司 教务处

2021419

附件: 附件1+浙江科技公司“荣誉学士学位证书”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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