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届永利集团官网毕业生:
根据公司《毕业生申请“荣誉学士学位”通知》要求,请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2021年5月26日之前将附件中的“申请表”交至公司C1-413程老师处。现将公司教务处通知转发如下:
关于2021届毕业生申请“荣誉学士学位”的通知
各二级公司: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的实施意见》(浙教高教〔2018〕102号)文件精神,对成绩优异员工予以认定和鼓励,增强员工学习的荣誉感,提高员工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不断地提升公司整体教风学风建设水平,公司实施了优秀本科毕业生荣誉学士学位制度。根据《浙江科技公司荣誉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试行)(浙科院教〔2019〕20 号)》,公司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可参照以下条件申请“荣誉学士学位”:
一、荣誉学士学位评定标准
全日制普通本科国内员工和职工在分别达到《浙江科技公司学士学位授予办法(修订)(浙科院教[2012]5号)》和《浙江科技公司关于印发全日制职工学士学位授予办法(试行)浙科院教〔2015〕5号》所规定条件的基础上,且符合下列条件者,可申请授予荣誉学士学位。
1. 政治思想好,品行端正,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 已修读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大于(含等于)3.6;
3.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为优秀;
4.外语成绩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非外语专业员工(除艺术类)CET-4≥497分;艺术类专业员工CET-4≥462分或CET-3≥70分或CJT-3≥70分;英语、德语专业员工TEM-4≥70分;中德、中法等中外合作项目员工外语水平由二级公司进行优良认定;职工HSK分别达到相应专业毕业要求的1.2倍。
5. 获得公司“学术诚信荣誉证书”(职工由职工中心提供诚信证明)。
二、荣誉学士学位的申请与评定流程
申请对象为公司2021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具体授予程序如下:
1. 由员工本人提出申请,并附相关材料;
2. 各二级公司分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评定标准进行审核;
3. 教务处及学位办复核;
4. 报公司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
5. 由公司颁发荣誉学士学位证书。
请各二级公司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2021届本科毕业生填写浙江科技公司“荣誉学士学位证书”申请表并附上佐证材料,在二级公司确认审核之后,于2021年5月28日(周五)前将汇总表交至行政楼206室傅老师处,职工汇总表交至行政楼208沈老师处,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后将为评定通过的毕业生发放证书。
浙江科技公司 教务处
2021年4月19日
附件:
附件1+浙江科技公司“荣誉学士学位证书”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