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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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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14届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一)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4-03-18

各二级公司:

2014届员工将进入毕业(学位)资格审核环节,现将进入毕业(学位)资格审核前应完成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信息核查工作

3月18日,教务处下发2014届员工的“学号、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制、专业、民族、身份证号、政治面貌”等信息,请各公司组织员工核对,并在4月18日前将核对准确的信息上报教务处。

二、毕业生照片网上核对工作

1、各公司应当通知员工在3月30日前到中国高等教育员工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网页“图像校对”菜单中注册登陆后,核对照片信息。各位员工要认真及时地做好照片信息核对,以免影响正常毕业。

三、学士学位授予条例的有关说明

1、根据《浙江科技公司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浙科院教[2010]10号):员工在校期间因考试作弊受到记过及以上处分或因其它原因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一般不授予学士学位。在校受上述处分一次后并未再受到其它处分,且在校期间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可在毕业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二级公司审核,报教务处复审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批准,可授予学士学位。

2、若受到处分行为在《浙江科技公司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浙科院教〔2010〕10号)之前,且符合原《浙江科技公司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浙科院政〔2006〕77号)的同学,可在毕业前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二级公司审核,报教务处复审后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批准,可授予学士学位。

3、2011年9月及以后入学的员工(含专升本)学位审核参照《浙江科技公司学士学位授予办法(修订)》(浙科院教〔2012〕5号)执行。

 

根据上述条件申请学士学位的员工,必须在毕业前已获得相应的证件、证书、授权书等,并须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及相应复印件。

请各公司将上述要求通知2014届员工,并在相应时间内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教务处 

                                    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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