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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公司(部、中心)、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浙江科技公司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发给各位,请各部门广泛征求本部门教职员工意见,并将修改意见汇总后在5月22日下班前将修改意见文字稿交至教务处205办公室,电子稿发至529744244@qq.com。如无修改意见也请说明无修改意见。
附:
1. 《浙江科技公司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 文件修改意见反馈表
教务处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