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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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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开展课程考核情况抽测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时间 : 2015-11-19

关于开展课程考核情况抽测的通知

 

各二级公司(部):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课程考试的命题和阅卷质量,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公司将组织专家在各部门自查的基础上对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情况进行测评,同时请各部门对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的课程考核情况进行自查,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公司(部)将下表中所列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指定教学班的课程考核资料按教学大纲、平时成绩、A、B试卷及参考答案、成绩登记表、试卷分析表及试卷的顺序整理;若为非试卷方式考核的课程,则需提供考核要求、考核内容、平时成绩、评分依据等材料。所有材料请在11月27日前交行政楼教务处209办公室(表见附件)。

2.请各公司(部)组织专家对本部门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所开设课程的考核情况进行抽测,并在自查的基础上报6门备查课程(考试、考查课程均包含在内),公司将组织专家对各部门的抽测情况进行复查。具体要求如下:

(1)抽测以教学班为单位进行抽测。教学班员工人数超过30人的,由评审人在所评审的课程考核材料中抽取30份试卷(或作业、图纸、论文)作为抽查的样本,教学班人数少于30人的,则所有试卷(或作业、图纸、论文)均应作为抽查的样本。评审人须将作为样本的试卷的学号填入“评定评价表”的“抽取样本学号”栏。

(2)对于试卷考核的课程,根据《浙江科技公司考试试卷及成绩评定评价指标体系》(附表1)进行评审。评审人根据评审情况填写《考试试卷及成绩评定评价表》(附表2)。

(3)对于非试卷考核的课程,根据《浙江科技公司考查课程成绩评定评价指标体系》(附表3)进行评审。评审人根据评审情况填写《考查成绩评定评价表》(附表4)。

(4)艺术公司所开课程,根据《艺术公司专业课程考试、考查试卷及成绩评定评价指标体系》(附表5)进行评审。评审人根据评审情况填写《艺术公司考试、考查试卷及成绩评定评价表》(附表6)。

(5)开课公司对各位专家的评审结果进行汇总和复核,确定课程考核情况的评审结果,并对抽测情况进行总体分析,填写《课程考核情况抽测评审汇总表》(附表7)。

(6)请各二级公司(部)在12月11日前将所抽测的课程评审专家填写的“评价表”(纸质稿)和《课程考核情况抽测评审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稿)报教务处。纸质稿交至行政楼209办公室;电子稿发至hzpigeon@126.com

 

 

 

 

教务处

2015年11月1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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